问题 | 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应该怎么算 |
释义 | 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计算需要视情况而定: 1、税收的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5%)。欠税滞纳金缴纳之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2、保险的滞纳金是根据欠缴日期来计算的,从欠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每日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来加收滞纳金,由有关单位进行催缴,到期仍未缴纳的,将会被处以一到三倍的的欠缴数额的罚金。 关于滞纳金的最高限额是:民事纠纷中的滞纳金一般是指违约金,不能超过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加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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