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报警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出现紧急状况后,要就近抓紧时间报警,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2、报警时切忌慌乱,应按照接警员的问询提示逐项讲清有关内容; 3、如果歹徒正在行凶,在拨打110报警电话时要注意隐蔽,防止暴露后遭歹徒袭击伤害; 4、110系紧急报警求助服务电话,不要乱报警、报假警,否则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请向相关管理部门求助或投诉。 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 1、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搜查;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宣告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