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违章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时限的建筑不予补偿。未经批准的建筑适当补偿。根据房屋用途以及面积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部门评估确定。 法律依据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拆迁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其所有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被拆除建筑的工程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标注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