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父母作为参保人,参保人死亡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来让继承人继承。保险的继承顺序,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的遗产继承顺序规定来处理。保险作为遗产来继承的,继承的第一顺序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的第二顺序一般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