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没房子脱离父母户口,只需满足分户条件即可。分户条件是: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申请办理产权证可选择购房人委托开发商办理分户产权,由开发商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开发商委托购房人办理分户产权,即市民自己办理,由购房人自行到房管局申请办理;开发商和购房人共同委托第三人办理分户产权,由受委托人一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