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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无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支付股权转让款吗
释义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支付转让价款在法律上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围,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转让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的,那么受让方应按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款。
    因此,股权转让款是否需要支付应当充分尊重转让双方的真实意思,依据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予以履行。
    一、公司股东变更费用是由谁来支付
    股权转让,应做股权变更登记。自工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后,股权发生变更。具体的工商登记费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由转让方或者是受让方来支付。股权的对价付款,由双方约定。因为股权的变更不影响所持的公司的资本,法律无强制性规定,可有偿可无偿,靠双方约定并自觉履行。股份转让后,工商登记之前,转让股份的一方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费用,受让方也是需要支付印花税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
    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都是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变更的公示。
    三、股权转让合同行中要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合同行中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明晰股权结构。
    2、资产评估。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6、确定转让条件。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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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16:4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