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经有人起诉,法院发受理案件通知书、对方的诉状和证据,开庭传票。当事人应当到法院,看对方起诉的主要证据,如果弄错了,需要提供证明。没有错,准备应诉。 收到法院传票后,作为被告需要做一下准备: 第一自信阅读原告的起诉状内容,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第二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然后做出有针对性的答辩意见。 第三就自己的答辩意见,收集相关的证据用以应对庭审情况。 第四如果自己没有能力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第五可以跟原告协商私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