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如何界定买卖合同纠纷? |
释义 | 买卖合同纠纷认定与管辖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者需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需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对管辖权具有重要影响。若合同无约定,则货币给付争议以接收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争议以履行义务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对于通过网络交付的买卖合同,履行地取决于货物交付方式,如通过网络交付则以买受人所在地为履行地。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怎么认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买卖行为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首先需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在买卖合同中有对管辖地进行明确约定的,则以约定的地点为管辖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 这里比较复杂的是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举例来说,如果卖方向买方追款的,则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如果是产品质量问题,也是由卖方所在地管辖,因为卖方是有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如果双方约定一个地点,一手货款一手货物的,则这个地点是履行地。 以上是传统的货物买卖,如果以信息网络的方式订立买卖合同的,买的货物也是通过网络交付的,则是买受人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其他方式交付的,则收货地为履行地。 结语 买卖合同纠纷的认定与管辖权确定是民法典中的重要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关于管辖权的确定,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如有明确约定,则以约定地为管辖地;若无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较为复杂,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于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合同,履行地与交付方式有关。以上是买卖合同纠纷认定与管辖权确定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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