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民法典 中 赠与合同 撤销权的行使如下: 1.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公证或依法不得撤销的除外; 2.法定撤销,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享有任意撤销权,前提需要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受赠方侵害赠与方或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的同样可以进行撤销。 二、赠与合同是什么类型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合同类型是: 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 2.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合同法上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3.赠与合同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 三、赠与合同的效力怎么样 赠与 合同的效力 如下: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