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确认婚姻无效适用诉讼程序,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一、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 解除同居关系的处理如下: 1、双方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2、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可先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重婚怎么分割负债 重婚负债的分割: 1、一般由合法夫妻双方来承担,具体的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按照共同债权债务来处理。 如果一方是个人负债,并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不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负债一方单方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重婚财产怎样分配 重婚属于无效婚姻,因此财产的分割适用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原则:一般由当事人自由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且不得侵害原有合法婚姻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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