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 |
释义 | 医疗执业许可证办理条件如下: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新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主要负责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至申请日止,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4、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5、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不得申请设置社会医疗机构: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正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职人员;包括停薪留职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直接责任人员;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满5年的医疗机构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7、患传染病未愈或者其他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综上所述,大家都知道一些职业都是需要职业许可证的,像我们为法律工作的就要法律资格证书。当然要当医生的朋友当然是要拿到从医证,还要拿到医疗机构许可证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诊疗科目、床位; (四)注册资金。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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