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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爸妈吵架闹离婚作为女儿应该怎么办
释义
    首先要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离婚,是因为一方有责任还是因为两个人真的过不到一起去,真的无法再继续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如果是后者的话,作为子女要理解父母,成年人有很多的无奈和苦难,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提出离婚申请。
    一、法律上能不能断绝亲子关系
    法律上不可以断绝亲子关系。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等相关义务,以及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等相关义务,是基于传统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个人无法断绝。
    如果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二、父子之间可以断绝财产关系吗
    (一)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你是你父亲亲生的话,我国是没有法律依据能够解除这种亲子关系的。如果你是继子女,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解除父子关系,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过任何的抚养教育,那么他们之间只是纯粹的姻亲关系,双方无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二)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提出申请,颁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解除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无权享有,也无权继承。
    (三)双方共同财产协商解决或法定分割。双方不再互负抚养、赡养义务。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断绝亲子关系的。因为这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即使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家庭关系纠纷没有处理办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子女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父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会强制其履行。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尽义务,父母也可以采取相同的办法。但不管父母一方还是子女一方,即使对方不履行其义务,也不妨碍另一方义务的成立。也就是说,这种身份关系产生的义务是不可以抛弃的。如果是亲生的除非把他送人收养,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四)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情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
    相反,养子女、继子女关系,则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
    如果真有断绝亲子关系的法律程序的话,那就是14岁以下儿童被他人收养了,那么这时候,法律上认为他同新生的父母及亲属的关系解除了,这时也不是绝对的断绝,因为如果对方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未成年又会自行恢复,成年的则要依他的自已的意愿而恢复。
    三、没离婚时的抚养费怎么要?
    父母抚养未成年以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法定的义务。抚养义务并不仅仅在父母离婚后才产生,而是从子女出生时或者从子女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时起即已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即使没有离婚,抚养权都是父母双方必须承担的职责,在于父母是法定监护人,抚养未成年成长是必须的职责,如果职责没有确认,那么当事人的孩子可以进行申请法院上诉,强制执行规定的内容,规定给予抚养费用,从而生活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一内容并不以只有在父母离婚后为前提。但鉴于在父母未离婚尚生活在一起时父母普遍都能尽到抚养义务,而一旦离婚,特别是离婚后不再继续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不能再直接抚养子女,甚至常常出现不支付抚养费或者支付的抚养费达不到子女的正常需要的情况。
    所以,法律才又特别规定了离婚后父或母应支付抚养费的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即便父母没有离婚,但只要出现父或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子女就完全可以要求给付抚养费,必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该权利。
    没离婚也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给付抚养费,如果能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获批就更省事,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期间届满未给付的可申请执行给付(含强制执行和拘留被执行人15日,每年可执行多次,每次执行不到财物都可拘留15日);一方监护人可以小孩名义代为主张权利,胜诉率100%,此事种小案的诉讼费和执行费约50元人民币,申请支付令的费用约20元。向居住地的村委会申请调解给付的,其可不予理会也拿他没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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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9: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