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新生儿办理户口的时限是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之内办理。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但如果超过一个月没办理,后续还是可以补办的,不过会受到一定的处罚。《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