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的土地卖了钱归谁?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村里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卖了钱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法律分析 村里的土地卖了钱归谁所有? 村里的土地卖了钱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土地被征收后,不仅需要对土地所有权人进行补偿,还需要对用益物权人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如何计算?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村里的土地进行拆迁征收还是进行售卖,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都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正是因为这样,都是需要将相关的补偿款项或者是售卖的款项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内部的成员是可以获得相关的分配权益。 拓展延伸 村里的土地卖了钱归谁,这是一个政策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给村民或者外界企业。因此,当村里的土地被卖掉并获得了收益时,这些收益应当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于村庄的发展和建设。 然而,如果卖地的行为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或者卖地的收益没有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那么这些收益就可能被用于其他用途。此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对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分配。 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村里的土地资源,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村民或外界企业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村里的土地无论是进行拆迁征收还是售卖,钱款最终都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相关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等,具体金额和标准会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对于需要安置的农民,征地补偿费用应按规定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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