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园林资质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址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申请文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的章程、董事会决定以及第五条规定的四、六、十项中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的材料,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五、住所地址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第五条规定的九项材料。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聘用)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七、符合规定数量的测绘仪器设备统计表、省测绘局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购买发票、调拨单等证明材料; 九、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 ⒈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⒉工作单位调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证明材料; ⒊企业法人的章程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⒋其他需要补充提交的证明材料。 十、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的房产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办理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出于公司的发展或战略调整等原因,公司法人有时候就需要由一人变更为另一个人,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法人变更。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相关资料。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商标变更需要什么流程,商标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商标变更的具体流程: 1、商家准备的文件,需要的材料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盖公章)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盖公章)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盖公章) 备注: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商标变更申请)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缴纳变更规费 一份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在收到申请书件后。即对其审核,对手续齐备,商标变更审核时间不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核准。发放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移转申请经核准的,予以公告。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公司变更股东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死亡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法人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资料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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