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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否同时获得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释义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代通知金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时支付的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的补偿。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解除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等。在被公司辞退时,应注意自身情况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兼得。
    1、代通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则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
    2、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并不影响,两者可以同时适用。
    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此可见,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并不矛盾,可以兼得。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被公司辞退的情形时,一定要注意分辨,自己是否属于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既然被辞退已经成定局的话,那就要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才是。
    拓展延伸
    "法律规定下,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申请。代通知金是指在解雇时雇主应向员工支付的一定金额,而经济补偿金则是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和工资等因素计算得出的一笔补偿。尽管两者的目的不同,但并不存在互斥关系。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申请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的申请程序和资格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雇佣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法律顾问以获取具体指导和建议。
    结语
    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并不矛盾,可以兼得。根据劳动法规定,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时应支付的补偿,而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给予的补偿。无论是因疾病、工作能力不足还是合同变更等情况,员工都有权同时申请这两种补偿。当面临被解雇的情况时,我们应当明确自己的权益,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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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4: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