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疫情影响,如何解决贷款问题? |
释义 | 疫情期间贷款延期和征信调整政策: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的人群可申请贷款延期,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金融机构不支持疫情期间解除合同请求,借款人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涉及违法行为需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疫情这么严重贷款怎么办? 可以申请延期,根据最新的政策规定,银行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以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另外,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二、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 央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未届满,没有法定和约定的其他理由,金融机构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不予支持;金融机构提前收回贷款或迟延交付贷款的,借款人可以请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因疫情原因导致大量人员无法工作,公司企业也无法复工,造成了人员无法进行劳动生产,造成了贷款等情况的无力支付,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到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结语 疫情期间,对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隔离观察,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或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以申请贷款延期还款。金融机构应根据最新政策,灵活调整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同时,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人员,金融机构应优先处理相关理赔事宜,并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确保合理赔偿。此外,央行等五部门明确表示,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人员,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避免对个人征信产生负面影响。在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机构不应支持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借款人有权要求金融机构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涉及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正):第四章 业务 第三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修订):第三章 融资促进 第十七条 国家推进和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放贷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应当设立普惠金融机构,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国家推动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地区性中小银行应当积极为其所在地的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