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户口迁入办理材料 |
释义 | 合肥购房落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户口迁入报告、经确认无误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法定婚龄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证明、《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投资落户合肥办理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要求迁入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 法律分析 合肥购房落户所需材料包括: 1. 申请人户口迁入报告; 2. 经确认无误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未满法定婚龄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证明; 4. 《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落户合肥办理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要求迁入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互关系的有效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省规》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合肥购房落户办理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婚姻关系证明; 3.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庐阳区政府网站打印的《庐阳区人才购房资格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庐阳区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 6. 购房人与庐阳区人才关系证明; 7. 庐阳区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 8.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 庐阳区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 10. 其他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材料要求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合肥购房落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户口迁入报告、经确认无误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法定婚龄的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有效证明、《房地产权证》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而投资落户合肥办理材料则包括个人申请书、要求迁入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互关系的有效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三条\t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十七条\t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1958-01-09)\t第二十四条\t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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