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立遗嘱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没有有效遗嘱存在的,应当进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应当按照顺位继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按照均等原则分配,但是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被继承人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未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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