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房产证还有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吗 |
释义 | 有房产证了房屋买卖合同还有用。房屋买卖合同中包括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是购房者维权的依据。 一、购房合同要包括哪些条款 购房合同应该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购房合同是放款之后的银行对吗 购房合同不是银行放款后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应留存。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 三、地基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地基转让协议书内容包括: 1、双方和地基的基本信息; 2、地基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5、质量标准承诺; 6、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 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地基转让协议书是为了明确地基转让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所签定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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