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欺诈的办法是: 1、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警惕; 2、提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信誉情况和财产情况; 3、订立合同时仔细核查对方的盖章、签名是否与已知信息一致; 4、积极行使撤销权等权限。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