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补贴申请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搬运工申请高温补贴的条件是工作场所温度不能低于33℃,并且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温度。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期间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劳动和休息制度,支付高温津贴,不得停工或缩短工作时间扣除工资。具体标准为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00元。申请高温补贴是合理的做法。 法律分析 一、搬运工申请高温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搬运工申请高温补的条件是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并非所有的搬运工都是露天工作者,如果是仓库搬运工,并且仓库一年四季的温度都有效控制在33摄氏度以下的话,即便申请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也不会批准的。当然以递交申请书的这种方法提醒公司发高温补贴,这种做法也无可厚非。 结语 根据上述要求,搬运工申请高温补贴需满足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根据卫生部等部门通知,用人单位应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制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工作场所温度达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应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00元。范围扩大至所有劳动者,时间从6至10月。仓库搬运工若温度低于33℃,不符合条件。以书面申请提醒公司发放高温补贴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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