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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合伙是如何运作的
释义
    1、成立
    (1)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2)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应当认定为合伙关系成立。
    2、经营
    个人合伙的经营,涉及到合伙的经营决策、合伙经营事务的执行、合伙经营的监督、合伙经营结果的承担四个方面。
    (1)合伙的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经营的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或者委托合伙人中的一个或数人执行。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该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的利益,对内承担经营管理职责。
    (3)合伙经营的监督权,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行使或分别行使。
    (4)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均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3、加入、退出
    个人合伙的加入,又称入伙,是指在合伙经营期间,原合伙人以外的人申请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入伙的法律要求,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修改合伙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个人合伙的退出,又称退伙,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原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从而丧失合伙人身份的行为。关于退伙的法律要求,依照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合伙人退伙,书面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书面合伙协议处理;书面合伙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及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有哪些区别
    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
    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4、个人合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合伙企业存在有限合伙人;
    5、诉讼主体资格:个人合伙的诉讼主体资格: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的规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6、个人合伙的合伙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合伙企业承担的是补充性连带、有先诉抗辩权;
    7、个人合伙不能依法进行破产,而合伙企业可以依据《企业破产法》进入破产程序。
    8、个人合伙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合伙企业法》则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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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2:5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