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前进行追索吗 |
释义 |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获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一、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的时效是多长时间? 1、追索权本身的时效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2、行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时效 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如果汇票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则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背书人及其保证人)的追索权;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二、银行承兑汇票是要到期日后才可以承兑吗? 1、不是,一般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承兑银行会于承兑汇票到期日的前10天内,通知承兑申请人前往银行进行承兑付款。如果承兑申请人暂不能承兑,则可向承兑银行申请延期承兑,一般来说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十天。 3、如果延期时间需要超过十天的话,则需同承兑银行商议,而且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需由承兑申请人承担。 三、持票人可以在票据到期前进行追索吗? 1、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获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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