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咨询合同交印花税吗 不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规定只对条例列举的合同等计征印花税,不在列举范围内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印花税条例附件列举的服务合同仅仅指“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其他服务合同不在计征范围之内,所以咨询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 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三、印花税的免征和暂免征收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 租赁合同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咨询合同并不在规定征税范围内,因此不需要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