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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释义
    1、市民应先到各区安置单位办理房款结清手续,领取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拆迁安置明细表(如建设单位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已交无需提供)。
    2、去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申报、缴纳,到物业资金交费窗口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3、在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完成交件、接受询问、缴纳费用事宜,领取登记受理单,同时可办理证件邮寄业务(市区范围内免费)。
    4、登记业务经审核登簿、缮证后,即可领证或权证寄送到家。
    一、交易安置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申请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可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其中2008年3月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地块的拆迁安置房上市,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领证时还应缴纳交易价格3%的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缴完后,在城东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窗口转移登记。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安置到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需执行有关法律文件规定,上市交易时需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税务中心缴税,再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的5%补交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申请人先到房屋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再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买卖合同、购房和土地收益金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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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