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实际上应该按照实际 工资 作为缴费基数来计算,这也就是公司缴纳 社保 问题的基数的根据。 用人单位应根据参保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下一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 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一年一定,年度内不能变更。员工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应严格按照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出差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除外)、 加班 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保(在本单位新参保,而不是从未参保的员工)员工,以合同约定的起薪当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