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市人民政府成立时间 |
释义 | 成立时间:2007年。 类别:贵阳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性质:地方行政机关 地区:贵阳市观山湖区 贵阳市人民政府是贵阳市境内的国家行政机关。 贵阳市人民政府是贵州省贵阳市的行政管理机关。政府办公地址:中国贵州省贵阳市林城东路。 贵阳位于中国西南云贵高原东部,是贵州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工业基地及商贸旅游服务中心。贵阳生态环境良好,森林围城,是中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首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拥有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规划定位为中国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贵阳市土地总面积8034平方千米,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56%。全市辖六区一市三县,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一百一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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