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过期不超过一年的,可直接到车辆管理处申请期满换证;过期一年不满三年的,可以到车辆管理处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换证;过期三年的,需要重新取得驾照。 法律客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