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保险包括 |
释义 | 劳动保险主要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国家规定退出正式工作岗位后,由国家或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保险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形式。 养老保险给付的主要资格条件是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工龄(或缴纳保险费用年限)。其中,退休年龄仍维持在男60岁,女55岁。退休工龄或缴纳保险费用年限是指从就业初始应按期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年限。就业期间如有中断,缴费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对劳动年龄人口中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成员,当其因非自愿原因暂时失去劳动机会而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三、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当社会劳动者因疾病、负伤或生育需要治病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的一种保险制度。医疗保险的资格条件比其他保险项目较宽,不采用诸如年龄、工龄和缴费年限、数额的严格限制与等级划分。其中,因工伤、职业病而需医疗,只依医疗需要而定;因病医疗,也只要符合法定被保险人身份即可。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当社会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而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等职业伤害,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资格条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二是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所造成的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中断收入,由社会给予经济补偿的制度。生育保险的资格条件是:享受者只能是女职工;享受者必须是合法的结婚者;生育的保护侧重在休息和加强营养,治疗只是特殊情况下的医疗照顾;产假是根据生育期的需要作出的安排。 劳动保险金是指施工企业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建立社会保障的专项费用。这是一种专项费用,使用范围包括:按规定支付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各项补贴,含提取离退休职工的的各项费用;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还包括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给社会统筹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待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培训等,以及按规定应在劳保费用中开支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 《 劳动法 》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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