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见保险合同无效的有什么情形?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客体不合法以及内容不合法等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在签署保险合同时,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有资格,并确保保险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不侵害他人权益。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分析 1、合同主体不合格。 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在这里,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知不存在风险却谎称有风险,明知风险已经发生而谎称没有发生等等。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的人身、财产、名誉、荣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同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要挟是确定可能实现的行为,而且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志与其订立保险合同。 3、客体不合法。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 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 不管是签订保险合同、还是签署房屋买卖等的合同,在与他人协商拟定合同之前,就需要结合法律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有资格去签署保险合同。在具备资格之后,还需要确定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并不会侵害到他人的权益。 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结语 在签署任何合同之前,应当确保自己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且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不侵犯他人权益。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客体不合法,则合同均无效。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等合同之前,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合同无效的情况发生。如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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