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友驾驶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属于以下四种情形之一,未造成后果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予以 警告 : (一)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二)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三)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 根据这一新规,对于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路段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违法行为,交警只警告,不罚款也不会扣分; 超速 50%以上,则要被罚款并被记分。如果某个路段限速达到或超过60公里,一旦车友超速,将按现有超速的相关规定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