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滥用职权是指公务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以权谋私或者违法为个人或者特定组织谋取利益的行为。确立滥用职权的证据需要从行为、主体、对象、结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行为证据:需要查明公务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例如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等。 2.主体证据:需要证明行为的主体是公务员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3.对象证据:需要证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以获取个人或特定组织利益为目的的,例如是否给予了特殊待遇或者利益等。 4.结果证据:需要证明滥用职权的行为导致了特定结果,例如是否造成了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逮捕:……(五)有重大贪污、贿赂、挪用、侵占、滥用职权等经济犯罪嫌疑,逃避检查或者有其他被逮捕必要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4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以上是职务犯罪案件中确立滥用职权的证据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