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一、个人提供的劳务费没有发票怎么入账? 个人提供的劳务费没有发票入账方法如下: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2、纳税人应提供资料,需出示的资料,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需报送的资料,付款方对劳务的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合同或协议;3、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4、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办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务。 二、公司居间费用收入需要开什么发票 公司居间费用收入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劳务报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支付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如果是以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取得的居间费,则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自行开具经营所得发票。以自然人身份取得的居间费应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居间费用支付方应按税法的规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取得居间费的自然人在年度终了后应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汇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