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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对方不认如何应对?
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如果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存在问题,也可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渠道反映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鉴定机构应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因此,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来解决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异议。
    法律分析
    这种情况对方是可以去申请复议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章,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确实有证据证明办案交警有问题的,也可以通过纪检、监察、公安督察等正常渠道进行情况反映。,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程序规章》第五十一条#160;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拓展延伸
    应对对方不认全责的法律策略
    应对对方不认全责的法律策略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交通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其次,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指导,并代表您与对方进行协商或法律程序。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和法规,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此外,与对方保持沟通,尝试寻求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最后,如果无法达成和解,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尊重法律程序和法庭决定,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合规。
    结语
    针对对方不认全责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策略:收集保留证据,寻求律师协助,了解相关法律,与对方沟通,寻求和解,如无法解决可考虑提起诉讼。请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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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9: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