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设立所需流程:1.公司核名。公司核名是子公司注册流程的第一步,首先是前往当地工商部门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然后在填写完毕并确定好相关事项后,到工商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常情况下,若该环节审核通过,办理人员便会收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若审核出现重名情况,则需要重新准备公司名称,然后再次进行核名。2.提交注册材料。一般情况下,子公司注册所需提交材料有核名通知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总公司拨款证明、子公司负责人任命文件及身份证明、注册地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公司章程、如果经营范围有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还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3.领取营业执照。领取时需携带上一环节获得的企业准予设立通知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4.备案刻章。领取完营业执照后,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前往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备案刻章。一般来说注册所需刻的章有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和法人代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