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的遗产由谁继承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遗产继承规则和遗产继承纠纷处理办法,并阐述了遗产继承的范围。遗产继承规则包括遗产继承顺序和遗产继承方式。遗产继承纠纷处理办法包括自行协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的范围包括自然人的合法收入、房屋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分析 一、遗产继承规则 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 如果死者留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中的规定由遗嘱规定的继承人继承; 2. 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遗产继承纠纷处理办法如下: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协议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遗产继承的范围是什么 遗产继承的范围如下: 1.自然人的合法收入; 2.自然人的房屋和生活用品; 3.自然人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自然人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自然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自然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自然人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各种票据、证券以及履行标的为财产的债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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