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报的债权不被确认怎么处理 |
释义 | 未经确认的债权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后,破产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破产申报的债权怎么确认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然后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申报期间没有申报债权怎么处理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怎么处理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怎么办 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在破产程序中,破产债权申报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间进行。债权人逾期无正当理由申报债权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债权,将得不到任何清偿。逾期未申报的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债权人怎么申报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债权申报部分的规定,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需提交债权申报表、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原件一份,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均需一式四份,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申报债权时,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件、联系人、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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