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造成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根据法律规定,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通知如下: 1、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是什么?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2、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