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收益分配的次序安排 |
释义 |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首先弥补亏损,其次提取法定公积金,然后提取任意公积金,最后支付股利给股东。公积金是公司的风险资本金,用途包括弥补亏损、扩大经营、增加公司资本等,但不能用于股东分配。资本公积金不可直接用于弥补亏损,亏损应从税后利润中扣除。 法律分析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法定顺序是: (一)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四))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相关知识:公司公积金是什么 公积金是公司的风险资本金,也是公司发展的储备金,其性质属于资本金,所以,其用途只能用于公司不能用于股东分配。《公司法》第169条规定了“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第168条规定了公积金的用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分给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须先从上年税后利润中优先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直接弥补亏损。 结语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按我国公司法规定:首先弥补亏损,然后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其次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最后支付股利给股东。公司公积金是风险资本金和发展储备金,用途只能用于公司的亏损弥补、扩大经营或增加公司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而应从上年税后利润中优先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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