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释义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必备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举报权、要求回避权、查询结果权、要求保护权以及享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权等多项权利。 法律分析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必备条件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且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举报人享有哪些权利 1、根据有关规定,公民举报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 举报权。举报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主监督权利。对于公民的举报,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要求回避权。举报人发现举报机构接待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要求其回避;查询结果权。公民举报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要求保护权。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在专门的举报规定中,都对保护公民的举报权利作出了规定; 享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权。对举报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和单位,举报受理机关根据规定,给予其精神、物质奖励;其他权利。如举报人有选择举报方式的自由等。 结语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必备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和第34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人权,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举报人享有举报权、要求回避权、查询结果权、要求保护权、享有物质和精神奖励权等权利。公民的举报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并有选择举报方式的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七章选民登记第二十七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选举程序第三十八条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选举程序第四十一条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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