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上“非亲属”指同在一个户口上的人没有血缘或婚姻家庭关系,即亲属关系之外的人,一般有三种情况: 1、集体户,户籍上的人与户主并没有亲属关系; 2、家庭户,是指户籍的人与户主存在投靠关系,不是亲属关系;还 3、抱养或收养关系,被收养人与户主没有亲属关系。 非亲属有危害,同一户口虽无亲属关系,但不限制对其实施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