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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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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