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范围是怎样的 1、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请求一并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不得单独起诉文件。 2、不得对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规章申请附带审查。 二、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制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法院应当准许; 2、行政机关未陈述意见或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影响法院对规范性文件审查; 法院审查文件是否超越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条款及相关条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