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驾驶员向车窗外扔出杂物垃圾的,将对该驾驶员处以记2分,罚款50元。乘车人向车外扔垃圾的,处以罚款20元。如果因为乱扔杂物造成其他交通事故的,该车人员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在不同城市和地区车窗抛物的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