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作用有哪些 |
释义 | 1、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2、进城求职农民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 4、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用人单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等事务以及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6、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一、哪种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缴纳了职工社保,其中包含了失业保险,失业前个人和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非个人意愿离职的。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因为一些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自己被迫失业,比如公司破产,公司倒闭,被公司辞退,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 3、需要办理失业登记,表明个人有求职意向。失业人员有求职要求,也可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如下: 1、《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时间限制,具体如下: 1、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3、如果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领取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18个月; 4、再就业后,出现再次失业的情况,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总之,失业人员在失业前所在单位,需要将失业人员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备上级,按照要求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需要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求职登记证明等来办理手续。 二、青岛社保卡使用范围 社保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没有社保卡或社保卡没有激活的将不能进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 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功能应用: (1)身份凭证。作为持卡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信息查询。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保卡的查询服务设施,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业务应用信息。 (3)医疗费用结算。持卡人可以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办理就医购药和住院确认、费用结算等相关社会保障业务。 (4)社会保险费缴纳。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参保居民、农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等。 (5)待遇领取。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医疗费用的报销返还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的领取。 (6)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个人自费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就业和失业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就业和失业统计由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和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就业和失业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负责就业和失业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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