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和军人办理离婚的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都是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当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再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2、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必须经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不得征得军人同意; 3、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不能继续维持的,调解无效后,应当通过军队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