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打官司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原告的身份证以及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材料,原告是在其权益被侵害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其起诉如果委托了律师的,还应当具有委托授权书的材料。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