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答案:必须告知;无权不去。1、根据我国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3条规定: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中注明。一般要求嫌疑人前去公安局的话,尽量配合,因为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2、对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进行治安传唤时,公安人员应当出示有关证件表明身份并告知说明传唤的理由和目的;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进行口头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传唤的方法有哪些?1、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3、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以上是关于派出所通过电话进行治安传唤时,必须告知违法嫌疑人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吗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