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罪犯会见管理规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犯人接见制度是中国监狱、劳改队狱政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指犯人服刑期间,与来监探视的家属会见的制度。在我国,犯人接见家属,每月1次或2次,每次不超过l小时。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每次接见的家属不得超过3人,一般只限罪犯的家属和近亲。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予接见来监与罪犯会见,一律持身份证明,在接见室接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会见亲属、监护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